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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作者:时间:2023-07-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思想建设,现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如下:

一、学习主体

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

(二)习近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

(三)党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党中央及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三、学习形式

党支部要把学习作为长期任务、永恒课题,每次召开党员大会都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在充分学习后再研究其他事项。

(一)支部书记领学。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二)党支部安排专人领学。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安排专人领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站位,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要注意创新学习方法,在议题讨论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谈心得体会,谈落实思路,学思践悟、研机析理、互相启发、加深理解,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二)保证效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时,要始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后要马上组织党员代表进行学习研讨,研讨过程要认真严肃,紧扣学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保证学习质量,要防止跑题走偏、“走过场”,要切实做好会议记录。要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