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院级教研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实践中的问题,以《徽商职业学院院级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做到应用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以期更好地推进学院改革创新。
二、立项范围
本年度院级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可以放宽到初级职称,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已在院级或省级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近1年内有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在研项目者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经系院或部门推荐,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系院、部门审核的纸质盖章版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上传至“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模块”,逾期将不予受理。
系统简要操作流程: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平台—项目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新增-2024年度-校级-填写并上传申报书附件)
联系人:吴瑾 联系电话:0551-68580990
五、其他说明
1.教务处对项目负责人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2.院级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3.2023年度申报院级项目未立项的如继续申报请在系统平台重新申报2024年度,并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未重新上传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院级教研项目申报指南
2.徽商职业学院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徽商职业学院院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表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