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5年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1.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2.学校2025年可申请的自然科学类项目类别为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产学研项目4个类别。可申请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类别为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特需专项项目4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类
1.重大科研项目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以上职称,未曾获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A类)支持。
2.重点科研项目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未曾获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以上支持。
3.青年科研项目
(1)申请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
(2)年龄要求: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产学研项目
鼓励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服务地方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其中,承担单个横向产学研项目实际到账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委托方验收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可申报省教育厅产学研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并报省教育厅获批立项后,赋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视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其中,到账金额20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教育厅重大项目,10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教育厅重点项目。
(二)人文社科类
1.重大科研项目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以上职称,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未曾获省级杰青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重点科研项目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研究并取得突出创新性成果,未曾获省级优青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科研项目
(1)申请人资质: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有承担或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经历。
(2)年龄要求: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特需专项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与申报领域相关的研究经历或成果转化经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备较强的协同攻关组织能力,能有效整合资源开展项目研究。
三、其他说明
(一)为加大青年科研人才支持力度,各校确保总立项数
70%以上项目主持人为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各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入职时间最迟为2025年11月以前,且不得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主持)。
(三)各校在组织申报工作过程中,要明确每一类项目的绩效总目标及每个项目的绩效考核目标,根据研究周期统一组织中期绩效评估与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中期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应停止资助。终期考核合格将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主持人有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获批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请申报人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研究性质认真选题,并填写对应《申报书》,在填写申报书前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简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填写申报书。
(二)起止时间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请各院部、部门于12月8日10点前登录唯一申报平台为“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址:http://srp.ahjzu.edu.cn),按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送至教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8580990,邮箱:904874815@qq.com,联系人:吴瑾。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书模版
3.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