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公示(第三批)

日期:2024/01/15 来源: 阅读次数: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徽院教〔2017〕78号)的相关规定,经系部初审,学生处、教务处复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同意高朝霖等2名学生的退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5日—119

受理电话:0551-6858093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后,将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进行退学学籍异动。

件:2023年秋季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