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12/01 来源: 阅读次数:

各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4〕9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学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讲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一)组织多种形式宪法学习。各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升旗仪式、社团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学习教育,团委在校园广播站开设宪法学习专题栏目。

(二)扎实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系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细化落实举措,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网络学习,着力提升学习答题参与率,力争宪法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议程为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等。请各系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无需接入视频会议)观看直播共同参与。

(四)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思政课教学实施中,要设置宪法相关知识专题,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五)加大“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力度。各系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工具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利用橱窗、展板、横幅、海报、板报等方式,结合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线上工具,向学生普及宪法知识与常识,加大宪法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

各系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好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学院蔚然成风。

(二)全面总结活动,及时报送材料

各系院要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开展宪法教育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案例(1-3个)和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数(统计表见附件)等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12日下午4点之前发送至邮箱2465103769@qq.com,联系人:王其,联系电话:0551-68580522。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徽商职业学院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