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2022年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测试方案

日期:2022/09/20 来源: 阅读次数:

参照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学院2022年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测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9月24日8点开始

(二)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1号教学楼(合肥市槽郢路15号)

参加岗位测试的考生须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于测试当日上午7:30前到测试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岗位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再递补。

二、测试方式及时长

根据岗位特点,104、105、106、107、108、110均为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测试人员按抽取的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封闭备课,试讲20分钟。

111、112岗位为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方法开展学生工作的能力;参加测试人员按抽取的内容,提前30分钟封闭准备,测试时间20分钟。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若干个岗位测试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岗位测试总成绩

岗位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参加岗位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测试最低分数线75分,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最终成绩合成

(一)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50%)+岗位测试总成绩(5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岗位测试总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组织与监督

岗位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疫情防控

考生须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并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考试期间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1-68580673、68580823

监督电话:0551-6858010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徽商职业学院。


附件:1.参加岗位测试人员名单.pdf

2.疫情防控须知.pdf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pdf

徽商职业学院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参加岗位测试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1

104_专任教师

202208270414

2

104_专任教师

202208270105

3

104_专任教师

202208270309

4

105_专任教师

202208270502

5

105_专任教师

202208270221

6

105_专任教师

202208270413

7

105_专任教师

202208270216

8

105_专任教师

202208270229

9

106_专任教师

202208270319

10

106_专任教师

202208270112

11

106_专任教师

202208270118

12

106_专任教师

202208270320

13

106_专任教师

202208270307

14

107_专任教师

202208270328

15

107_专任教师

202208270509

16

107_专任教师

202208270127

17

107_专任教师

202208270223

18

108_专任教师

202208270126

19

108_专任教师

202208270204

20

108_专任教师

202208270508

21

108_专任教师

202208270125

22

110_专任教师

202208270114

23

110_专任教师

202208270113

24

110_专任教师

202208270203

25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29

26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111

27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503

28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05

29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217

30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507

31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08

32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506

33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18

34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17

35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513

36

111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426

37

112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04

38

112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116

39

112_专职辅导员

202208270316

附件2

疫情防控须知

1.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绿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2.考生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合肥市外考生应尽早来(返)肥,拨打0551-12345咨询来肥最新防疫政策,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岗位测试的情形。

3.岗位测试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方可参加岗位测试。岗位测试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方可参加岗位测试。岗位测试前7天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岗位测试。

4.所有考生需提供岗位测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方可参加岗位测试

5.考生须于岗位测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后有序进入考点。考生如因疫情管控原因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岗位测试资格。

6.不能提供岗位测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且风险未排除的人员,以及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岗位测试的其他人员,不予参加岗位测试。

7.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考点的,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务必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岗位测试期间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考生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减少社交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9.岗位测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岗位测试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症状,需接受健康评估、转移岗位测试或就医的,所有环节测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考生请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考生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是参加徽商职业学院2022年度编制外招聘人员岗位测试的考生,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岗位测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并已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

二、本人岗位测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三、本人近7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地区):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岗位测试前7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是 ○否

2.岗位测试前7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 ○是 ○否

3.岗位测试前7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 ○是 ○否

4.岗位测试前7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 ○是 ○否

5.岗位测试前7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 ○是 ○否。 如“是”请在□内划√ 。

症状:□发热 □咳嗽 □咽痛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后果。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请填写岗位测试当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