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境外采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急需医用物资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0/01/30 来源: 阅读次数:

各省属企业,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用物品和医疗物资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加速蔓延,我省相关医用物品和医疗物资奇缺,防控形势非常严峻。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确保把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各省属企业、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国有企业在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优良传统,在非常时期扛起非常之责,把从境内外特别是境外采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急需医用物资作为当前省国资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省属企业的力量。

二、千方百计做好采购工作。各省属企业特别是设有境外机构的省属企业“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安排,亲自调度协调,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力量,调动一切资源,开辟一切渠道,不惜一切代价,设法从境外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物品和医疗物资。当前我省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主要包括:N95医用防护口罩(符合NIOSH/EN标准)、医用(外科)口罩(符合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标准)、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连体防护服(符合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符合ANSI-Z87.1-1989标准)、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医用外科帽子等。针对上述医用物资,请各省属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立即行动起来,采购数量不限,时间越快越好。采购上述各类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属合法企业产品,符合我国及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三、主动加强协调调度。各省属企业要结合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采购物资的日报告制度,我委将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采购、运输、报关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请各省属企业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我委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的同时,一并报告医用物资采购情况。

联系人:马润华(17880162163)、逯松全(13965142107)

省国资委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