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全员聘用教职工岗位选聘工作方案

日期:2022/10/28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徽院党[2019]38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通知》(徽院党[2021] 8号)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全员聘用教职工岗位选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加强学院党建、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不断调整改善学院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整体结构,努力做到人岗匹配,为学院教职工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活力,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目的

   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教职工与部门双向选择,学院统筹,保持学院工作总体稳定与连续性。

   二、选聘范围

(一)选聘岗位

本轮教职工聘用岗位为17个内设机构,235个岗位(含新进人员岗位9个),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设置(详见附件1)。

(二)列入本次选岗范围的人员为学院在职教职工。现任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2020年新进人员、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参加本次选岗。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公布第三轮教职工岗位选聘工作方案和工作日程。

   (二)选岗聘用程序

   1.教职工根据本方案公布的各类岗位和受聘条件,填写《徽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申报表》(附件2),每人限报2个岗位。

2.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数,在申报本部门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需要和申请人条件、综合表现等情况,在与部门其他负责人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确定拟聘人选,并报第三轮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各教学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数,在申报本系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需要和申请人条件、综合表现等情况,在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拟聘人选,由系党总支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第三轮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3.党委宣传部岗位的选岗工作暂由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刘安国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室岗位的选岗工作暂由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麦维秀同志负责;思政部岗位的选岗工作暂由会计系党总支书记艾敏同志负责;招生就业办公室岗位的选岗工作暂由副院长王方同志负责。

4.若第一轮选聘岗位有空缺,且有待聘人员,从待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选聘,程序同第一轮聘用。经第二轮选聘,仍有待聘人员,按待聘处理。

三)第三轮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结果公示。拟聘人员经院党委会确定后,在学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聘用。

   、工作要求

1.双向选择与组织统筹相结合,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根据岗位需要、人岗相适等因素综合决定岗位人选。

2.个人意愿服从组织决定,党委研究决定后,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本方案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总体稳定与连续性。

五、本方案由学院第三轮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一览表

2.徽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申报表

3.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教职工选岗工作日程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

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岗位数

领导职数

员工

岗位设置

备注

主要负责人
(主持工作)

副职

职数

一、党政管理机构(8)

76

10

15

51

岗位(已含新进人员岗位)


1

党政办公室
(工会)

10

1

2

7

秘书1;工会与综合管理干事1;采购与综合管理干事1;机要与档案管理2驾驶员2  


2

党委宣传部

4

1

1

2

干事2


3

组织人事处

6

1

1

4

党务干事1;劳资干事1师资干事1人事与档案管理1


4

纪检监察室

5

1

1

3

纪检干事2;监察审计1


5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11

1

2

8

教务干事2学籍与教学信息化管理1;考务干事1;科研干事1;自考助学与综合管理干事1,实验员2


6

学生处(团委、保卫)

13

1

3

9

学管干事2;学生资助1;心理咨询1;团委干事2;保卫干事2;安全管理干事1 (含2020年新进安全管理干事1人)


7

财务处

7

1

1

5

核算会计2财务管理1出纳1;一卡通管理1


8

总务处

(资产管理中心)

9

1

2

6

物业管理1;综合管理1;工程管理1;资产管理1;水电工2


9

招生就业办公室

5

1

1 

3

干事3


10

槽郢校区综合

管理办公室

6

1

1

4

教学干事1;学管干事1;后勤管理1;保卫干事1


二、教学系部门(6)

199

11

10

178

岗位(含2020年新进人员岗位)


1

思政部

16

1

1

14

干事1;思政教师若干(含2020年新进思政教师1人)


2

会计系

(学生955)

47 

2

2

43 

系团总支书记1;教学和学管干事3;专任教师若干、专职辅导员若干;实验员2;专职组织员1 ;(含2020年新进专职辅导员2人)

1.各系团总支书记仅限现任团总支书记(系团总支负责人)申报;

2.专职组织员仅限中共正式党员申报。

3

商贸系

(学生619)

31 

2

2

27 

系团总支书记1;教学和学管干事3;专任教师若干、专职辅导员若干;实验员1;专职组织员1 ;(含2020年新进专职辅导员1人)

4

物流系(学生886)
(现代物流研究中心)

44 

2

2

40 

系团总支书记1;教学和学管干事3;专任教师若干、专职辅导员若干;实验员2;专职组织员1 ;(含2020年新进专职辅导员1人)

5

电子信息系

(学生850)

42

2

2

38 

系团总支书记1;教学和学管干事3;专任教师若干、专职辅导员若干;实验员1;专职组织员1 ;(含2020年新进专职辅导员1人)

6

公共教育与管理系

(学生259)

19 

2

1

16 

系团总支书记1教学和学管干事2器材管理员1专任教师若干;专职辅导员若干;实验员1专职组织员1

(含2020年新进专职辅导员2人)

三、教辅机构(1)

8

1

1

6

员工岗位


17

图文信息中心

8

1

1

6

网络与信息管理2;图书采编1;
流通管理2;阅览管理1


283

22

26

235



说明:1. 员工岗位常规字体为管理岗,下划线为专技岗,加粗为工勤岗,斜体为专技/管理岗。

 2. 新进人员所聘岗位不变。

 3. 系教学、学管干事岗位按学生数进行配置。其中,学生数在1200人以下的,共设3人;学生数在1200--1500人,设4人。

4.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350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设置,专任教师岗位按师生比

        1:20设置。(学生数按全日制在校生计算)


附件2

徽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工作

时间


学历


学位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熟悉专业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任职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申报岗位1


申报岗位2


申报理由

符合以下聘任条件(具体说明):






部门(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会意见





                                       

备注


注:各部门(系部)集中交至学院第三轮全员聘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附件3

徽商职业学院第三轮教职工选岗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参加人员

地点

2月24日

1. 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公布学院第三轮内设机构调整与岗位设置方案(在学院内网发布),启动教职工选岗工作。

中层以上干部

槽郢校区综合办

2月25日

1.上午9点召开动员大会。

2.教职工根据本方案公布的各类岗位和受聘条件,填写《徽商职业

学院教职工岗位申报表》,每人限报2个岗位,于11:30前按第一岗位交表;15点前各部门(系部)确定第一岗位拟聘人选,并将选岗申报表交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审核后将第一岗位未被选人员选岗申报表交至第二岗位所在部门(系部),17点前各部门(系部)确定第二岗位拟聘人选,并将选岗申报表交组织人事处。

全体教职工

槽郢校区大礼堂

2月26日

1. 9点前组织人事处公布第一轮选岗后空岗情况;

2. 10点前第一轮未被选人员进行第二轮申报,并将申报表交至岗位所对应的部门。

3.11:30前各部门(系部)确定第二轮选岗拟聘人选,并将选岗申报表交组织人事处。

4.下午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照岗位条件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各部门、系部

相关人员

槽郢校区综合办

2月27日

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党委班子成员

槽郢校区综合办

2月28日

拟聘人选在学院内网公示。



注:若第一轮选聘岗位有空缺,且有待聘人员,从待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选聘。第二轮选聘后仍有待聘人员,按待聘处理。